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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谨防冒用领导名义实施诈骗行为的通告

2008-7-6 14:45:43 来源:云南国土资源厅


     近期,一些人冒充云南省国土资源厅领导及亲属的名义,以帮助解决矿权审批为名,进行索要中介活动费等非法活动。这些人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省国土资源厅的形象,在基层单位和矿权申请人中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严肃纪律,加强防范,打击犯罪,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如发现类似问题,要及时与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和相关领导联系证实,并随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共同维护国土资源部门的合法权益。请市州国土资源局将此通告转发所辖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二、请矿业权申请人对类似诈骗行为提高警惕,凡是假冒省国土资源厅工作人员的名义要求提供资金帮助或推销产品的一律拒绝,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责任。同时要注意了解矿业权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矿业权申报的具体原则和程序,发现问题要立即向国土资源部门报告,不给诈骗分子以可乘之机。
      三、今后,各地国土资源局及矿业权申请人凡遇到类似事件,如需核实情况,请及时与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联系。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电话:0871—5747302;传真:0871—5747300。
    特此通告。
 
                          二OO八年六月十六日 



编辑:李建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