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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土地资源渎职犯罪日趋严重 已致1467人死亡

2008-11-17 8:02:13 来源:检察日报


  破坏土地资源犯罪日益严重、环境监管领域渎职失职犯罪危害巨大。记者今天(11月11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在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渎职失职犯罪呈现五大表现形式。

  高检院渎职侵权检察厅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渎职犯罪造成损失后果特别严重:今年1月至9月,已经造成1467人死亡,154人重伤,16.16306亿元巨额经济损失。今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行动,效果显著。1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渎职犯罪案件2074件2422人,其中重特大案件957件1145人,检察机关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5997万元。

  该负责人透露,从1月至9月的数据来看,这些犯罪主要有五大表现形式:破坏土地资源犯罪日益严重,共立案查办521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破坏国家林业和森林资源渎职失职犯罪一直居高不下,共有622人被查办;渎职失职犯罪导致安全事故频发,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环境监管领域渎职失职犯罪危害巨大,如云南的阳宗海污染案,造成沿湖数十万群众饮水困难,此领域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53人;城市规划管理和交通管理领域犯罪呈多发态势,城市规划管理领域立案侦查133人,交通管理立案侦查46人。针对这些案件,目前检察机关已经提起公诉548件669人,法院开庭审理314件,368人被判决有罪。检察机关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在已经宣判的案件中,无一例无罪判决案件。

  这位负责人分析指出,利益驱动、徇私枉法、渎职弄权等原因导致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渎职犯罪居高不下。他强调,检察机关将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惩治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渎职犯罪,遏制渎职犯罪高发频发态势。一是把深入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体内容,认真将专项工作深入、扎实开展下去,严厉打击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坚持从严惩治犯罪。二是进一步强化办案一体化机制,上级检察机关监督督促下级检察机关查办案件,对有困难或者难以查办的案件,上级检察机关通过提办、交办、督办、异地办等方法,排除干扰和阻力,查清犯罪。三是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配合,寻求支持,同时加强预防工作,把查办案件与预防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查办一个案件,预防一片犯罪,防止类似案件的发生。四是加强反渎职侵权法制建设,抓紧研究制定渎职犯罪大案标准,使检察机关惩治渎职犯罪更有针对性,能够集中力量惩治情节恶劣、危害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促进解决当前存在的对渎职犯罪处理偏轻,免刑、缓刑率高的不利局面,更好地发挥大案标准对渎职犯罪的震慑和预防效果。(记者王新友) 

编辑:李军】